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连续三届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新一届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决定》(豫文〔2023〕50号),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连续三届获得该称号,标志着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近年来,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积极主动、团结拼搏、担当奉献、善作善成,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树立向上向善、奋发奋进的文明风尚,稳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形成了思想上层次、工作上台阶、管理上水平的良好局面,在保障粮食安全和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过去的成绩可以铭刻于心,但是未来的道路还需继续辉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局将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突出重点关键、突出特色优势、突出常态长效,不断创新载体,细化工作措施,巩固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积极宣传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良好形象,用心答好新时代“商丘之问”,展现粮食和储备部门的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