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918235X-sqslshwzcbj-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02-24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规划 |
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持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根据《河南省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豫粮企改〔2021〕1号)要求,在宁陵县作为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各县(市、区)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鼓励推进“一县一企”“一企多点”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重组整合,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做强做优做大一批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在前期推动《商丘粮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方案有序推进集团组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尽快实现集团有序运转,促进商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部门分工负责制,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按照“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聚焦影响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建立台账,确保整改实效,切实做好2022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
(三)组织引导好夏粮收购工作。一是抓好政策性收购。认真落实国家最低价收购政策,提早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二是抓好市场化粮食收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搞活市场流通。三是切实提升为农服务水平。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创新收购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收购,积极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四是着力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切实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职尽责,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
(四)积极推进项目落地见效。根据省确定的2022年优质粮食工程4家粮食企业,抓紧时间完成资金分配,按照时间节点,督促企业推进项目落地。与市发改委、财政局加强沟通协调,指导河南商丘国家粮食储备库完善商丘粮食物流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所需事前绩效评估报告、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评审材料,报省财政厅评审入库。同步完善项目用地、节能、环评等相关手续,力争债券尽快发行,项目尽快开工。
(五)持续强化粮食市场监管执法。落实部门行政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粮食库存检查方式,创新粮食库存检查方法,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深入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台账、逐条督办、建章立制,达到长效根治目的。
(六)继续加强库存粮油储备和应急物资管理。持续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储备轮换管理,优化突出调节机制,严格质量监测,夯实主体责任,压实监管责任,确保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按照省局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健全储备体系,提升储备效能。完善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品类、规模、结构、布局,加快我市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出、用得上。
(七)深入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正确处理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到协调和谐发展;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保密和服务老干部、节能减排等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三零”单位创建工作指标,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群防群治,构筑广覆盖、立体化的治安防控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抓紧安全生产及汛期防汛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深化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持续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在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形成人人抓安全、人人想安全的良好氛围。持续深入开展汛前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安全巡查,做好汛期值班值守工作,遇有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做好情况上报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本行业安全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