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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114000039-sqslshwzcbj-00000006 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25-02-10 有效性: 有效
文 号: 所属主题: 年度计划总结

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2-1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年,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为推进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局党组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牢抓实,牢牢把握法治机关建设的正确方向。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每季度学法至少一次,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内容,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新施行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引领全市全系统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树牢法治观念,着力提升依法管粮管储能力水平。

(二)强化责任意识,发挥引领作用。局主要负责同志从严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粮食安全等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2024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4年度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等重要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积极主动作为,推进依法决策

(一)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用河南凤苑律师事务所李素英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或重要文件起草时,及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出台的政策合法合规。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26次、提供法律建议意见18次、参与审核合同文件协议15件、参与法治培训3次。二是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局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三是强化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深入落实行政决策执行机制,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二)跟进立法进程,推进粮食安全地方立法。持续关注和跟进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河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工作,深入研究条例立法要义和核心条款。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粮食流通监管要求、解决粮食行政执法监管矛盾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已向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建议将粮食流通监管列入年度立法事项。

(三)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决定与公布、备案、解释、清理等程序进行细化规范,明确了合法性审核流程。三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对内容与法律法规等规定不一致的进行及时修订或废止,并及时报送清理结果。

三、强化制约监督,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法治化

(一)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权力良性运行。本着“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配合做好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权力滥用。严格遵守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坚定不移防治统计造假,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和诚信建设,主动接受内外监督。一是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依法、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更新和维护好信息公开子站点;建立长效互动机制,确保将动态性、时效性较强的政务活动新闻和图片,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二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实行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职权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为民服务、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督促公职人员全面依法履职,严格履行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弘扬诚信文化。

(三)筑牢信访维稳防线,构建和谐社会基石。2024年,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认真开展以“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排查,将各类苗头性问题化解在早在小,并密切关注动向,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防止非法上访。在重大节假日、重大敏感时期都将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强化重大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期间未发生一例信访案件。

四、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一)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一是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按照“合理布点、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原则要求,全面加强粮食应急网络建设,初步形成布局合理、体系完整的粮食应急保障供应网络。二是扎实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成立市场供应专班,建立专班会议制度;强化监测预警,实行周监测与日监测动态转换;加强应急网点管理,确保应急网点市县乡全覆盖。

(二)积极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今年4月,我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防汛救灾应急演练,对救灾物资应急保障、库区防汛应急处置和灭火器材操作使用三个科目进行了实操演练,有效检验和提高了防灾救灾应急处置能力、指挥协调能力和综合实战能力。

(三)加强涉粮舆情监测,完善舆情处置机制。一是加强涉粮舆情监测,及时与市委网信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寻求政策和技术支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强化舆情防范措施,及时将负面消息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负面舆情发酵。二是积极与舆情可能发生的属地县(区)、乡(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联系对接,密切关注工作推进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和舆情苗头,协调属地政府安排防控人员做好有关库区值守,高度戒备,及时化解消除,避免出现舆情风险。三是严格控制工作知悉范围,始终做到“内紧外松”,对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保密教育,防止从内部出现舆情风险隐患。四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结合实际完善舆情应对预案,形成快速风险处置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粮食系统应急处置能力和舆情风险防控能力。

五、坚持依法行政,着力推动政府履职规范有序

(一)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施行后,将粮食收购“许可”改为“备案”。我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组织做好粮食收购备案自查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相关规定,不得“明放暗不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变相搞收购许可,不得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按照“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为企业提供政策解读和办理指南,帮助企业尽快了解政策变化、熟悉备案要求,更好激发了粮食收购市场主体活力。

(二)聚力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深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认知,提高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知晓率和可行性,打造更加包容、更具活力、更有温度的营商环境。二是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动态调整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明确审查范围,强化主体责任。出台或者起草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开展业务培训,强化宣传倡导。举办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业务人员审查水平。紧紧围绕“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这一主题,积极开展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公平竞争审查基本知识,对广大市民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实现群众与法律零距离接触。

(三)建好用好监管信息化系统。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储备粮信息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大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力度,对全市存储市、县级储备粮的储备库点进行了信息化建设改造,先后两次组织市县人员到省局参加平台填报使用培训,确保人员操作到位、平台监管到位。

(四)扎实开展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一是持续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着力用好视频抽查、交叉互查、季度巡查等创新方式,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常态化开展电子巡库、远程抽查,累计发现未按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等违法线索21条,有效丰富了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二是着力整治粮食购销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常态化开展粮食收购执法检查和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拖欠售粮款、额外收取出库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累计帮助售粮群众及时兑现售粮款近800万元。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办案过程管理,落实检查工作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问题约谈和通报制度。年初以来,市县两级粮食执法队伍共开展执法检查150余次,办理粮食流通违法案件51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0件,有力维护了全市粮食流通良好秩序。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抓好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2024年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及执法技能学习培训和考试,以考促学强本领,以学促干提能力。二是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2024年7月,在宁陵县开展全市粮食流通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程序等内容进行讲解,切实增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执法能力。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由法制审核机构进行审核,确保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拓宽执法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进一步强化全方位、全流程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六)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年度工作。制定印发2024年度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二是常态化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练兵活动。采取面授辅导、实战演练、自主学习等多种培训形式,进一步激发行政执法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三是积极探索新型执法模式。努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方式,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兼顾执法温度与力度。四是多措并举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宣讲员通过形式多样、内容新颖、通俗易懂的宣讲服务,努力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一对一”宣讲课程。同时,积极参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市司法局组织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并作为省局代表参加首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微宣讲、走基层”实战教学选拔赛。五是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梳理案卷评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查漏补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

六、以良法促善治,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加强理论武装,提升法治素养。举办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全市粮食流通执法业务培训,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组织开展《粮食安全保障法》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民法典知识竞答和宪法法律知识测试,激发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弘扬法治精神,聚焦普法宣传。一是印发2024年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普法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宣传的重点内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守法普法工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大众化传播。二是紧抓“6·1”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日、世界粮食日、夏粮收购、秋粮收购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种粮农民、粮食经营企业和广大市民群众,近距离宣讲法律、解读政策。三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粮食安全保障法、国家安全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统计法律法规、气象法律法规、水法律法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仲裁法律制度等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着力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在服务大局上求实效,有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七、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4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基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力量较为薄弱。部分县(市、区)粮食执法监管机构不健全,监管能力弱化。二是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问题仍然存在,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法治宣传方式不够丰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行业改革发展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等。

八、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学法用法。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学法用法,推动树牢法治理念,不断提升法治思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拓宽执法人员学习渠道,加大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定期组织法治素养考试,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

(三)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利用“世界粮食日”、夏粮收购、秋粮收购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互联网+法治宣传”等新手段,多形式多渠道面向社会公众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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