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39-sqslshwzcbj-00000033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5-06-30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市粮食和储备局对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 第63410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回复
市农业农村局:
现将市六届第三次会议63410号提案建议涉及我局相关职能的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稳定推进夏粮秋粮最低收购价政策,依据粮食市场行情,聚焦种粮农民受益,深化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坚持每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有效稳定农民种粮预期”方面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 业 农 村 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公布2025—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05号),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水平改为两年一定。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经国务院批准,2025年和2026年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19元。
市粮食和储备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坚持市场化收购主导,发挥市场在粮食购销方面的基础配置作用,同时积极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活跃粮食流通市场。
(一)政策性粮食收储方面
发挥政府储备的压舱石作用,积极落实市、县级粮食储备规模,目前我市已经建立市级储备粮油5.35万吨,其中市级储备粮4.85万吨,成品油(大豆油)0.5万吨;建立县级储备粮8.65万吨。通过有序推进市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对市场价格起到一定程度的稳定作用。全市2025年共计划轮换市、县级地方储备小麦37184吨,其中市级储备3500吨,县级储备33684吨,涉及承储企业4家。截至6月24日,已轮出13058.53吨,完成轮入11729.06吨。
(二)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方面
贯彻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为粮食价格起到托底作用,切实保障农民收益,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一是密切关注市场价格行情,加强价格监测。依托监测系统5个国家级、12个省级价格监测点进行价格周监测。从6月1日起,联合市发改委对全市18个新设价格监测点进行价格日监测,当市场价格连续3日低于国标三等1.19元/斤价格时,申请启动最低价收购工作。6月9-11日,根据市发改委价格监测结果,我市小麦收购价格连续三日为1.18元/斤,低于政策规定的国标三等1.19元/斤,我局于6月12日会同市发改委、商丘直属库向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申请启动最低价收购,6月13日,我市启动最低价收购工作,按照一等麦1.23元/斤、二等麦1.21元/斤、三等麦1.19元/斤的政策规定价格入市收购。二是积极协助中储粮商丘各直属库做好最低价收购库点布点工作。全市共确定最低价收购库点36家,其中第一批启动17家。根据收购库点现场情况,积极与中储粮商丘各直属库沟通协调,推动新启动最低价收购库点4家,使我市实际启动最低价收购库点达到21家。
从6月14日启动至6月25日,全市累计收购最低价小麦128966吨,其中一等小麦110241吨,二等小麦18725吨。不仅对市场粮食价格起到很好的托底作用,稳定市场价格预期,而且有效避免了“农民卖粮难”的情况。
(三)严厉打击粮食收购过程中的拒收行为、对粮食收购压级压价行为方面
截至目前,我局共开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3次,未发现粮食收购过程中存在拒收、压级压价等行为。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利用好群众举报平台,及时发现违法线索,严肃查处坑农害农等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