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411400MB1918235X-sqslshwzcbj-00000060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3-03-2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粮〔2023〕16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商丘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收储中心),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应急演练工作,现将《商丘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商应总指办〔2023〕2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应急总指挥部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结合市局前期下发的《商丘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准备工作的通知》(〔2023〕16号)要求,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围绕“5·12”国家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0·13”国际减灾日、“10·16”世界粮食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开展防汛救灾、救灾物资应急保障、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粮食应急保障、火灾防范处置等应急演练,扎实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行动准备。
各单位于3月28日前将《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报送市局储备管理科(电子版、书面盖章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12月4日前将年度演练工作总结和收集存档的演练总结评估报告及照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市局储备管理科。
联系人:
储备管理科:张飞宇
产业发展科:王传伟
联系电话:3217929
电子邮箱:sqslsjcbk@126.com
附件:商丘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的通知
2023年3月22日
